(一)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和校园稳定;踊跃参加学校、学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思想教育活动,并能起积极带头作用,关心时事政治,努力加强个人政治理论修养。
(2)积极投身于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和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认真参加社会实践;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能以集体利益为重,认真处理好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
(3)严格法律、法规,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好
(1)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勤奋,各科成绩优秀,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如低于75分,须是班上该科成绩的前五名),总成绩排全班前五名。
(2)严格遵守、执行学习纪律,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虚心好学,认真参加实验、实习课,学习中能理论联系实际并热心帮助他人。
3、身体好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能坚持出早操,出勤率高。
(2)体育平均成绩75分以上,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二)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在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三好学生标兵要具有更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异,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如低于80分,须是班上该科成绩的前三名),总成绩排全班前三名。学习态度明确,思想端正,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并能带头和帮助同学与不法行为做斗争。其中,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在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优秀学生干部能够在学习、工作、生活上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有一定组织工作能力,享有群众威望,对所担负的社会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工作成绩显著,有一定创新意识。学习成绩优良,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能低于70分(如低于70分,须是班上该科成绩前十名)。
(四)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校园稳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习并掌握团的基本知识,模范执行团的章程,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表现突出,充分发挥了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响应团组织号召积极参加团日活动、校园文明建设、青年志愿者服务及民族团结等活动。
4、学习目的明确,刻苦勤奋,善于思考,学习成绩良好,平均成绩和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如单科成绩低于70分须是班上该科成绩前十五名),总成绩排名为班级中等以上。
5、服从组织安排,模范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纪律性强。
6、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与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
7、团结同学,尊重老师,文明待人,虚心向他人学习,热心帮助同学进步。
8、生活简朴,热爱劳动,乐于助人,能及时反映大家的意见和要求,关心集体,集体荣誉感强。
9、遵守公共道德,讲究卫生,爱护公物,反对浪费。
(五)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优秀团干部在优秀团员评选基础上,还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1、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勤奋学习,认真贯彻执行团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树立我校优良校风、学风做出积极贡献。
2、工作勤奋,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能正确处理好与其他干部的关系,勇于创新,能积极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成绩突出,朝气蓬勃,实事求是,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广大团员中具有一定的威信。
3、品德高尚,克己奉公,作风正派,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平均成绩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能低于70分(如低于70分,须是班上该科成绩的前十名)。
(六)志愿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
1、我校在册志愿者;
2、长期关注和支持我校志愿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志愿服务发展规律,对推动和促进志愿服务工作提出针对性强、富有创造性的建议或意见,为我校志愿服务事业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
3、长期坚持开展某项志愿服务活动或在某项大型活动中担任志愿者并出色完成任务,具有重大贡献;
4、学习成绩良好,平均成绩和单科成绩均不低于70分,(如单科成绩低于70分须是班上该科成绩前十五名),总成绩排名为班级中等以上。
(七)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遵章守纪,无违纪现象,工作热情主动,态度积极端正,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并在实践中表现突出,实践中圆满完成实践任务,积极向学校提交实践成果,积极参与撰写总结报告及实践成果(论文、调查报告等)、认真完成个人小结。
(八)科技创新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具有一定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或者在校内外各类科技、学术、专业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九)重大活动先进个人
在我校开展或承办的某项重大活动中(例如校庆、校企洽谈对接会、自治区挑战杯竞赛)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