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负责主持团委的日常工作,对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进行管理,对学联、社团工作予以指导。
2、根据校党委和自治区团委工作部署,负责对全校学生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无神论教育,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团委工作重点,主持规划团委工作思路或重大任务的计划和安排,检查督促团委各科室和学院分团委工作。
3、抓好团组织建设工作,健全团内“三会二课”制度,配合校党委做好推优及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4、大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培养良好的校风学风,组织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评选活动。
5、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做好对团干部的培养工作,协助党组织选拔各级团干部。具体指导团干部和分团委书记开展工作。定期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充分发挥团委干部、分团委书记和团支部书记的积极性,努力做好团的工作。
6、关心各级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经常同他们交流思想,及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
7、重视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努力建设学习型团组织,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8、定期到基层开展调研了解情况,掌握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学习情况,了解分团委和团支部的工作及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培养和树立典型,推动全局工作的开展。
9、维护团委的集体领导制度,形成民主、团结、协作的风气,全面负责团委工作人员的考评工作。
10、完成学校以及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